我今年(2010年)大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还未找到工作,所以学校就把档案打回原籍了,我的原籍是在县城里,所以想把档案放在县城的人事局人才中心托管(因为想着家里有人在,所以以后办理迁出方便些)。但是,学校就业中心说,报到证是不能直接开到我们“县人事局人才中心”的,是要一级一级往下去才行,所以学校开的报到证是在“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请问,我是直接就拿着我这报到证,去“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到了,然后就在那里办理我档案回原籍(县人事局)的一些手续吗?不需要我报到之前到“县人事局人才中心”这里办理相关手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