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生活蒸蒸日上,为了更好的使交通方便,公路是不断的扩张,但最使我们关心的问题是,公路是一定要修的,占用的我们的土地面积及房屋面积是怎么样赔偿的呢?到底有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去赔偿???价钱又是怎样的呢?
国家建设公路,占用土地面积怎样赔偿?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4-21 14:25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4-21 15:34
1;具体的每亩补偿金额,各级财政截流的依据和百分比,到老百姓手基本剩多少。
2;其计算占用土地的面积是按个行政村原有老土地面积还是现在耕种的面积。
3;还有补偿款的发放是按现有人口发,还是按那个规定的时间
大致标准是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吉林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 1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4-21 18:00
要想富先修路,国家强盛了,小家也就富足了,政府会解决这个事情的!
- 2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4-21 17:24
- 3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4-21 16:56
土地合法的征收是不存在赔偿的而是补偿,《物权法》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根据法律规定而且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