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一个老羊倌的人生长跑
胡英
①每年,澳大利亚都会举行一场悉尼至墨尔本的耐力长跑,全程875公里,被认为是世界上赛程最长、最严酷的超级马拉松。这项漫长、严酷的赛跑耗时五天,参赛者通常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世界级选手。这些选手大多不到30岁,有耐克等知名运动品牌做赞助,拥有最昂贵的训练装备和跑鞋。
②1983年,耐力长跑赛场上,出现了一个名叫克里夫·杨的家伙。起初,谁也没在意他,大家都以为他是去那儿看比赛的。毕竟,克里夫已经61岁了,穿着条工装裤,跑鞋外面套了双橡胶靴。当克里夫上前领取他的运动员号码时,人们这才明白原来他是来参赛的。他将跻身l50名世界级选手的行列参加赛跑!这些选手压根儿没想到,还有一件令人称奇的事克里夫的教练竟是他81岁高龄的母亲耐威尔·冉。
③人人都认为克里夫不过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但媒体却颇感好奇,当克里夫拿到他的“64号”号码布,走进那群身着专业、昂贵长跑行头的运动员中时,照相机镜头对准了他,记者们开始发问:“你是谁?是做什么的?”“我是克里夫。来自一个很大的农场,在墨尔本郊外放羊。”又问:“你真的要参赛吗?”“是的。”克里夫点点头。“有人赞助你吗?”“没有。”“那你不能参赛。”“不,我可以。”克里夫说,“你知道吗,我出生在一个农场,家里买不起马匹和四轮车。每次暴风雨快来的时候,我都得跑出去聚拢羊群。有时候我得追着羊群跑两三天。虽然费工夫,但我总能追上它们。我相信我能跑这场比赛,不过五天时间,也就多出两天而已。我曾追着羊群跑过三天。”
④马拉松开始了,穿着套鞋的克里夫被专业选手们甩在了后面。观众席上发出阵阵笑声,因为他甚至不懂得正确的跑姿。他好像不是在赛跑,而是优哉游哉,像个业余选手那样拖着
碎步小跑。
⑤现在,这位以种马铃薯和放羊为生的没牙农夫开始在这场艰苦卓绝的赛跑中跟世界顶尖选手展开较量。全澳大利亚通过电视直播收看比赛的人们都在心中不断祈祷:赶紧把这个疯老头儿从场上劝下来。因为人人都相信,不等跨越半个悉尼,他就会累得气绝身亡。
⑥所有专业选手都很清楚,为了拼完这场耗时5天的比赛,你得跑18小时,休息6小时。可现在,老头儿克里夫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⑦清晨,当有关赛况的新闻播报出来时,又着实让人们吃了一惊。克里夫仍在比赛,迈
着碎步跑了一整夜,来到了一座名为米塔岗的城市。
⑧显然,克里夫从比赛第一天起就没有停过脚步。尽管还被远远甩在世界级选手后面,
但他还是不停地跑着。当他到达一个名为奥尔伯里的小镇时,有人问他对剩余的比赛有什么策略。他回答要坚持跑完比赛。
⑨他不停地跑着。每天晚上,他只能与领先的第一团队拉近一丁点距离。但到最后一晚,他超过了所有顶尖选手。到最后一天,他已经跑在了最前面。他以61岁的高龄跑完了悉尼至墨尔本的整个赛程,不仅没有一命呜呼,反而捧走了冠军奖杯,以提前9小时的成绩打破了纪录,成了国家英雄!举国上下的人们立刻爱上了这个放羊的61岁农夫,因为他以5天15时4分的成绩跑完了这场长达875公里的比赛,成功地击败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长跑运动员。而他并不知道比赛当中允许睡觉。他说,自始至终想象自己是在追逐羊群,与一场即将来袭的暴风雨争抢时间。
⑩克里夫创造的“杨氏碎步”因被认为更符合空气动力学、更省力而被超级马拉松选手纷纷效法。据悉,悉尼——墨尔本长跑优胜者中至少有3名是凭“杨氏碎步”取胜的。如今,悉尼——墨尔本马拉松赛中几乎没有人睡觉了。要赢得这场比赛,你必须像克里夫那样,日夜不停地奔跑。
(摘自《金秋》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文章第一自然段是对这次长跑的背景交代,写到许多大的知名品牌会赞助与后文克里夫的出场形成了对比。 |
B.克里夫的跑步姿势很难看,而且不专业,但是事实却证明这种跑步姿势符合空气动力学,马拉松选手们纷纷效仿。 |
C.本文写跑步开始前记者对克里夫的采访是为了证明克里夫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为了写出人们的势利,总认为只有知名运动员才能取得胜利。 |
D.文章⑧⑨段提到克里夫“没有停过脚步”“他不停地跑着”这是克里夫成功的秘诀。 |
E.文章倒二段用了插叙,最后一段为补叙,目的是为了说明克里夫的影响力,告诉人们只要不停地奔跑就能赢得比赛。
2.本篇报道的主体部分用了顺叙的方式,这样写有何作用?(4分)
3.从这篇报道中,你认识到要成功需要具备什么精神,请结合文本简要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