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14:18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2-02 23:05
并且公司也一直没有出具书面的通知书给我,但事实上我今年一直在公司工作到10月份工程完工为止,原因是我08年度在公司项目部工作的考勤没有交到公司相关部门;并告知我凭此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公司解除了我的劳动关系我于1990年12月在公司参加工作.本月16日,我到公司交社保费时公司却开具了一张<.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到今年3月份就已到期;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2-02 23:14
工作的考勤没有交到公司相关部门,应看做劳资部门的工作失误,与你无关。合同到今年3月份到期后,你仍然公司工作,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依照劳动法,超过十年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你于法无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2-03 01:07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站不住脚的,也是没有依据的,就算公司组建新的分公司或别的什么,都不能认定为“重大变化”。
2、“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就更是无稽之谈,公司应用此条法律,纯属滥用。
3、你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的上述主张是没有依据的,也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所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就一定能得到支持。
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补偿金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各种津补贴和奖金。
- 2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2-03 00:59
是的,对于没有签合同的部分要求双薪
- 3楼网友:玩家
- 2021-02-03 00:52
属于,需要详谈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