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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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2 01:45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2-11 19:10
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11 19:33
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类的财产性权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1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2年;对其他财产权的冻结为2年。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续行查封,续行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期限的二分之一。
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该划入“其他财产权”的范围内,保全期限为2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1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2年;对其他财产权的冻结为2年。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续行查封,续行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期限的二分之一。
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该划入“其他财产权”的范围内,保全期限为2年。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2-11 22:15
商标权的财产保全问题:
1、财产保全的内容
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无形财产,因此对其采取保全措施的内容较有形财产的保全更为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内容主要包括:商标转让、变更、注销、质押等事项。也就是法院限制权利人不能行使商标转让、变更、注销、质押等权利。对于使用权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商标权人仍然可以在核准的范围内使用。
2、保全的方式
国家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的审查核准和使用管理,因此法院对注册商标采取保全措施,必须通过商标局予以协助执行。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商标权进行保全,应当向国家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商标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即禁止转让、变更、注销商标、质押等事项。
3、保全期限
对注册商标的保全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商标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商标的财产保全。
4、不得重复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法院在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中应明确具体的提出要求保全的商标相关信息,以便于判断不同法院对同一注册商标进行保全是否属于重复查封。
- 2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2-11 20:50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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