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第三人)同时又收到行政案件应诉通知书?什么意思?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16:27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2-07 12:16
为什么我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第三人)同时又收到行政案件应诉通知书?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2-07 12:29
这是两个案件,虽然说他可能是同一件事情引起的,但由于您可能您在这个事件中发挥的是行政机关性质的作用,所以在涉及民事案件的同时又涉及到了行政案件,不同性质的案件要分开处理,这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2-07 13:09
没给你诉状?
- 2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2-07 12:35
1、《应诉通知书》一般只发给被告。告知其被人起诉,告知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2、传票是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相关人员有可能是被告,也有可能是原先或证人等。传票是人民法院经立案,按法定程序发送给本案相应当事人,当事人必须依法定程序参加诉讼和履行的法定义务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司法文书。案件受理之后发给案件双方的传票一般是参加开庭或者参加证据交换的传票。
传票也通常做当事人进入法院的通行许可。
对被告来说:一般是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一起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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