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公司欠我公司货款已经过了一年了,合同上说明是货物验收合格以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次月逐步付款。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10:41
- 提问者网友:伴风望海
- 2021-03-20 16:15
合同签订日期是2015年5月份,而且对方也已经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及发票,但是每次去催款时对方都已公司经营不善拒绝付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毛毛
- 2021-03-20 17:34
赠送的货物和购买的货物如果是一个品种规格,对方按实际发货数量(包括赠送的)给我方开具发票,金额不变(不包括赠送金额)。我方按正常会计处理;
对方按合同数量开具发票数量,不包括赠送数量,金额按合同金额,仓库入库时按实际数量入库。粗暴的做法:就一次采购,ERP里登录数量不登录金额,也未尝不可,因为相应会减少以后的销售成本,这也是由于采购成本的减少带来的,所以比冲减管理费用合理。做得细点,把采购成本在不同货物之间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分配后,登录ERP。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相同产品,对方开具发票也会把赠送数量反映在发票里,以摊平销售单价,这样比视同销售计入营业费用计缴增值税合算;当然摊平后的销售价格不是低于正常水平,不显失公允。
对于实际取得货物数量和合同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在合同或者发票上注明,并做好备查登记。
对方按合同数量开具发票数量,不包括赠送数量,金额按合同金额,仓库入库时按实际数量入库。粗暴的做法:就一次采购,ERP里登录数量不登录金额,也未尝不可,因为相应会减少以后的销售成本,这也是由于采购成本的减少带来的,所以比冲减管理费用合理。做得细点,把采购成本在不同货物之间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分配后,登录ERP。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相同产品,对方开具发票也会把赠送数量反映在发票里,以摊平销售单价,这样比视同销售计入营业费用计缴增值税合算;当然摊平后的销售价格不是低于正常水平,不显失公允。
对于实际取得货物数量和合同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在合同或者发票上注明,并做好备查登记。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秋
- 2021-03-20 18:18
可以。只是楼主你要想清楚:你想要达到的起诉结果是什么。比如就是要回货款,或者让对方身败名裂,或者就是证明这一笔交易。。。
如果想要增加胜率,我建议楼主再好好收集一下其他的证据,比如客户跟你们的qq记录,比如文字信息等等,这个在起诉过程中对你们的帮助很大。
求推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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