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下午,广东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相继被两辆车碾压,肇事车辆逃逸。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婆陈贤妹把小悦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14 15:23
- 提问者网友:别再叽里呱啦
- 2021-01-13 16:16
2011年10月13日下午,广东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相继被两辆车碾压,肇事车辆逃逸。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婆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离世。(1)请你简要评价肇事司机及18名路人的行为。(2)“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很多人建议将“见死不救、见危不助”等行为入罪,你认为他们的理由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佘樂
- 2019-10-19 11:02
(1)肇事司机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不尊重生命漠视生命的表现,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18位路人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他们见死不救,不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缺乏良知,应受社会道德谴责。(2)①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实施依法治国;②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③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④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及见义勇为精神等。(写出符合题意的两点即可)解析本题通过“小悦悦”事件考查对社会道德和违法犯罪的认识。第一问是一道评析题,肇事司机是违法行为;路人是不道德的行为;第二问回答理由可从有利于依法治理国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角度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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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19-02-26 15:53
哦,回答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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