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房子的地皮是2001年跟当地的居民买的,2004年打的地基,2006年建的房子,2006年我妈和我继父结婚,2010年办的国土使用证,使用证上的名字是我妈的。现在我妈和我继父离婚这栋房子是我妈的吗?
谢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妈想把这个国土使用证上的名字改成我姐和我的可以吗?问过律师,说是要去做一个赠予的公正,这个公正要收费吗?是怎么收费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我妈是湖南茶陵农村户口 06年在县城自建了一栋房 没有房产证只有国土使用证 现和我继父离婚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19:05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3-04 02:0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3-04 02:58
这得看你母亲和你继父领结婚证的时间了,要是先领结婚证后建房,这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因为你母亲建房你继父肯定也得出点钱呀!要是先建房后领证拿着房子是你母亲的无疑了!
房子可以改成你和你姐的名字,公证费不会超过一千元人名币。
我上次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去公证处公正是560元。我是减速徐州的。价格应该根据地方的政策来吧!祝你好运
房子可以改成你和你姐的名字,公证费不会超过一千元人名币。
我上次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去公证处公正是560元。我是减速徐州的。价格应该根据地方的政策来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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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3-04 03:36
你好!
是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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