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越界建筑算是侵犯土地使用权吗
答案:5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07:13
- 提问者网友:且恨且铭记
- 2021-03-01 22:10
空中越界建筑算是侵犯土地使用权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3-01 23:33
如果你的越界完全不会影响对方采光的话且日常不会侵犯对方隐私的话 没有什么问题 所谓民不告官不究
但显然是增加了建筑成本 哇哈哈哈
但显然是增加了建筑成本 哇哈哈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3-02 02:46
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现在有判罚的先例了,认为的确是侵犯了
- 2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3-02 01:25
建筑空中越界实际上是建筑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一种特例,有明文规定,可以参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4.2.2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 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 3楼网友:山有枢
- 2021-03-02 00:41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关键就是那个“越”字,不管是地下还是空中,越界了就是侵权了。
- 4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3-01 23:39
算!这是不予许的!
一二楼不懂别乱说,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设计中也有规范,建筑物即使在空中也不可超过用地红线!包括突出个阳台、飘窗……都不可以!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