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文大学友情电子协会的章程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4-23 12:3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4-23 13:30
友情电子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友情电子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
随着学生电脑及其它电子产品的普及。友情电子协会以校园公益活动有关的项目开发及交友为主要学习和工作内容。因此,要求会员有一定的社交能力或对电子产品的兴趣。社团初期将以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及对电子产品的了解为主,将开展一些贴近生活实际的校园公益性应用项目。后期将主要发展方向定为在基础上开展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社团为非营利性学生组织。登记类别:自动控制。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及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及首都大学生守则,我们的宗旨是发扬团队精神,共同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
第四条 本社团隶属北京人文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接受北京人文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院团总支的领导,接受北京人文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和院学生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确立每一期的校园公益活动开发项目,组织会员就活动选定的与校园公益有的项目进行分组分工讨研。
(二)以校园公益活动开发工作过程为导向,主要以为全校学生提供电脑软硬件咨询及指导为工作重心。
(三)社员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包括可开展的项目或对活动实施的建议。社团执行机构有义务给予答复。
(四)通过系团总支的批准,社团可以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的有关校园公益应用方面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北京人文大学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遵守校规校纪。
(三) 对校园公益活动具有浓厚兴趣、勤奋好学、思想端正,对集体活动表现积极。
(四) 具备一定社交基础及工作兴趣。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 社团组执行机构考核申请人资料。
(三) 由社团执行机构注册为正式会员,所有资料登记入档。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 社团组织的活动给学院带来不良影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必要的处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有责任感并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院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本社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所属系部的拨款;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北京人文大学校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系团总支、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系团总支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总支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北京人文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9年11月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友情电子协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