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设动迁安置实施细则 内容时什么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6-06 05:30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6-06 06:03
沈阳市市政工程建设动迁安置实施细则 |
【颁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00404 【实施日期】 19900404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搞好市政工程建设、动迁、安置工作,建设有利生产,方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内(两县除外),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其拆迁 第三条 市政工程建设、动迁、安置工作,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组织 【章名】 第二章 动迁征地 第四条 建设单位必须持市计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局签 第五条 凡沿规划道路一侧开发建设住宅、厂房、公共建筑、商服网 第六条 市政工程建设新征土地,由市政工程建设动迁安置部门负责 第七条 市政工程建设动迁安置用房的建设,应优先于其他房屋的建 第八条 因市政工程建设动迁需要安置的被动迁单位和被动迁户的房 【章名】 第三章 动迁对象及拆迁补偿 第九条 被动迁单位、被动迁户的确定,依照《条例》第六条和《沈 市政工程列入城建计划后,建设单位应立即与房产、土地等部门联系 第十条 凡在市政工程项目范围内的被动单位和被动迁户,必须服从 第十一条 拆迁补偿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有合法产权、产籍的非居住建筑物和经批准建造的构筑物,由被 (二)临时动迁周转房、商亭、广告牌等,一律由搭建者或产权所有者 (三)地下人防工程,原则上不予补偿。有特殊使用价值的,可根据其 (四)动迁古建筑、宗教房屋以及其他特殊建筑物,按《条例》第九条 (五)产权属房产部门的居民住房,由房产部门按期拆除,动迁安置部 (六)有合法手续的城区私有房屋,按《沈阳市建设动迁安置实施细则 (七)树木及园林景点等设施,由其主管部门按期组织移栽、砍伐或拆 (八)电讯、电车、电业等线柱,由产权单位按期迁移,由动迁安置部 (九)煤气、自来水、热网、通讯电缆等管线,由动迁安置部门按原标 (十)交通岗台、地名标牌及交通护栏等设施,原则上由设施管理部门 (十一)农村集体所有和农户自住的房屋,由所有者自行拆除。凡拆除 (十二)不论单位或个人搭建的违章建筑,一律由使用者或搭建者自行 第十二条 被动迁户临时住房原则上自行解决。其动迁补助费和搬家 第十三条 在动迁期间,被动迁职工所在单位要根据动迁安置部门签 【章名】 第四章 回迁安置及费用承担 第十四条 凡市政工程建设涉及的被动迁单位和被动迁户,一律实行 第十五条 被动迁户由动迁安置部门统一安置的,则必须先缴纳超面 第十六条 易地安置的住户,由动迁安置部门按户发给一次性易地安 第十七条 房屋使用证明、户口簿、粮食供应证齐全的被动迁户,其 对违章建筑住户,安置面积即为增加面积。安置前,须由被动迁职工 第十八条 被动迁职工(承租代表人)所在单位因亏损微利支付增加面 第十九条 被动迁职工所在单位属亏损或微利企业,一次性支付增加 第二十条 被动迁户住房安置的具体分配方法,按《动迁户回迁安置 第二十一条 被动迁单位及被动迁户回迁安置期限,从公布动迁开始 第二十二条 被动迁单位需重新建房安置的,由动迁安置部门按被拆 【章名】 第五章 违法及争议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在动迁安置工作中有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敲诈勒索 第二十四条 被动迁单位、被动迁户和建设、动迁安置部门在动迁安 第二十五条 被动迁户非法强占住房,经动迁安置部门劝阻拒不退还 【章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均按《条例》和《沈阳市建设动迁安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1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6-06 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