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与养父生活了21年,由于感情不和,亲生母亲离家出走没有请求离婚,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怎么分配,由于是村里的民房,继子没有房产证,但是有继父立下的字据(字据让村支书作证立的,但没有公证处的章)这处房子是继子自己建起来的,继子拥不拥有这处房子的产权,如果打官司那个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没有该怎么办?
继子与养父生活了21年,由于感情不和,亲生母亲离家出走没有请求离婚,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怎么分配,由于是村里的民房,继子没有房产证,但是有继父立下的字据(字据让村支书作证立的,但没有公证处的章)这处房子是继子自己建起来的,继子拥不拥有这处房子的产权,如果打官司那个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没有该怎么办?
符合拥有该房产所有权的条件,在农村,法律及法律配套的设施并不齐备,村支书作为基层组织代表而作证立的,是符合情理和当地风俗的,法律没有理由对此加以否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