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于四倍已支付利息怎么处理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19:21
- 提问者网友:回忆在搜索
- 2021-02-22 13:29
高于四倍已支付利息怎么处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22 15:01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已经支付的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法院应不予处理。理由是,自然人之间约定的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属自然债务,债务人完全可以行使抗辩权而拒付。只有债权人起诉后,法院才对尚未支付的利息进行审查,对超出法律限制规定的利息不予支持。债务人在真实自愿的情况下,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利息,虽超出法律限制规定,但该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应视为债务人已经放弃了此项抗辩权,债权人应有权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而债务人无权要求债权人再返还或冲抵借款。如果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并支持返还或抵扣借款,必然有偏离法院中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和公权力干预当事人意思自治之嫌。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已经给付的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应冲抵借款。
支持第二种意见。理由是:一,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由明确的限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不予保护。当事人关于利息的约定既然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那个认定该约定部分无效,债权人就应该将超出部分的利息返还给债务人。二、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必然要对利息的约定及利息的支付情况进行主动审理查明,不然就无法认定是否合法,无法确定债务人的欠款金额,因此,即使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已经按照约定自愿给付了利息,法院也应当主动依职权审查,并不存在偏离法院中立地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干预当事人意思自治之说。三、当前民间借贷乱象丛生,“高利贷”相当普遍的状况下,法院依职权全面审查,能动司法,对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综上,对已经给付的超过四倍利率标准的利息,应抵扣借款,如债务人尚欠利息,应先抵扣利息,抵清利息后,再抵扣借款本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已经给付的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应冲抵借款。
支持第二种意见。理由是:一,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由明确的限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不予保护。当事人关于利息的约定既然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那个认定该约定部分无效,债权人就应该将超出部分的利息返还给债务人。二、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必然要对利息的约定及利息的支付情况进行主动审理查明,不然就无法认定是否合法,无法确定债务人的欠款金额,因此,即使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已经按照约定自愿给付了利息,法院也应当主动依职权审查,并不存在偏离法院中立地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干预当事人意思自治之说。三、当前民间借贷乱象丛生,“高利贷”相当普遍的状况下,法院依职权全面审查,能动司法,对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综上,对已经给付的超过四倍利率标准的利息,应抵扣借款,如债务人尚欠利息,应先抵扣利息,抵清利息后,再抵扣借款本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2-22 16:17
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该如何处理?实践中存在三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该案已给付的超四倍利息属违法利息,可参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收缴非法所得的规定,由法院予以收缴。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故应作为违法利息予以收缴。
第二种意见:超出的利息属不当得利,应折抵本金。理由是:本案原、被告约定的利率已违反前述二项规定,属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四倍进行调整,多支付的利息属不当得利,应折抵被告本金。
第三种意见认为: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已给付的超四倍利息不予处理。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