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个小店,昨天一顾客买了东西之后出门,然后走了一段时间后又进门说钱包丢了,我朋友说没有看到,他就拿电话报警。然后三个人(两个店员一个顾客)都被叫到派出所,我听说后去看,派出所的人还不让,从晚上8点多,一直到半夜2点在找了当地名人作保才放出来,我期间强行进去两次,一次见一个男的衣着便装在那问话(没人笔录),一次那男的出来后,另一名着警衣在玩游戏,将我朋友置之不理,此时也就是10点半左右。我找负责人询问,如何处理,他说不用我问,让我离开。在此期间,声称丢失者,在现场说是拿出钱包买东西,而到派出所后又改口说是从口袋里拿出钱来。请问期间我们身为当事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就此为例,请详细介绍。我们哪些是应该做的,对方哪些是做的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