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1 16:20
- 提问者网友:温旧梦泪无声
- 2021-04-20 22:59
18周岁的李明高中毕业后,决心自某出路,不再依靠父母的供养,与父母商量后,经过办理一定的手续,在小学附近租房一间,开始经营纸、笔、书画、杂志等学习用品的生意。开业近一年,收益不错。当冬天到来时,为取暖,他不慎引燃了房内物品,致使租用的房屋被烧毁。房主提出要求赔偿3500元的损失费,李明一时筹措不到这么多钱,房主提出子债父还。 李明父母应该不应该承担!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4-20 23:31
李明已是成年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果一时赔偿不了,只要尽力在今后赔偿就行。其父母从法律上没有义务为其赔偿,但如果其父母自愿为子赔偿,法律也不禁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4-21 01:23
以上都说对,应该有李明自己来承担
- 2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4-21 01:15
你好,此案例中:
李明已经年满18周岁,已经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李明的父母不用为李明承担赔偿责任。
谢谢。
- 3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4-21 00:47
18周岁,成年人了呀,父母不负承担了责任了。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