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诉的证据问题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
- 提问者网友:轻浮
- 2021-07-20 08:1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岸风
- 2021-07-20 09:23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如甲请求乙给付买卖价金,乙否认有买卖事实发生,甲为此提出合同为证,直接证明买卖事实存在,买卖合同书即直接证据。如果乙主张甲造成乙的人身伤害请求侵权赔偿,以抵销甲提出的给付价金的诉讼请求,甲否认侵害乙的人身权,并以护照证明乙受伤时甲正在国外。护照虽不能直接证明甲未伤害乙的事实,但依护照记载的事实,甲当时并不在国内,依日常经验甲无法在国内伤害乙,从而可间接证明甲未伤害乙的事实。护照对于当事人间争执的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的事实是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相对而言的,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参照的。因此,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在审判实践中,由于间接证据与证明对象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运用起来不如直接证据方便。但是,不能因此低估间接证据的作用。首先,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有些当事人为了避免法院认定不利于自己往往把案件的真实情况和直接证据隐藏起来,使对方当事人和办案人员不易一下找到直接证据,只能从间接证据入手,通过运用间接证据,调查研究逐步明朗,最后达到了解民事案件真相的目的。因此,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其次,间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直接证据有的可能是真实的,有的则可能是伪造的材料,因此,对这些证据必须结合全案所有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而运用间接证据是鉴别直接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人们根据间接证据,在经验上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是否发生、变更和消灭,间接证据还可以影响直接证据的证据力。第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对案件真实性的反映都是有条件的,近似的和相对的,两者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几个间接证据联合起来的证明力,就可以相当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所以在证明案件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当然,由于间接证据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这决定了使用间接证据的难度就更大,复杂性更多。要求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在提供、审查、判断和运用间接证据时,更加慎重。首先,应当注意在运用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必须有足够的数量,使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严密的证明锁链,而且这个证明锁链是合乎道理的、无懈可击的。其次,应当注意间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本身要有内在的关联,如果没有内在的关联,就不能成为案件的间接证据。第三,应当注意各个间接证据之间,必须衔接协调一致,都是围绕着案件中的一个主要事实加以证实;如果间接证据之间有矛盾,而无法加以排除,案件事实就无法认定。第四,应当注意进行综合性的分析研究,既能从正面证实案件的事实真相,又能从反面排除虚假成分,从而得出可靠的结论。
- 1楼网友:woshuo
- 2021-07-20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