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负责某品牌托管商的业务经理,因为与托管商因工作上事情发生争执,现已离职。已办理完交接并有书面交接清单。(是在第三方在场情况下交接的)我是与某人力资源签订的合同。在交接完后要求原公司将最后1个月工资打到工资卡上,但是在人力资源给我停保1个月后原公司仍不同意将我社保还我,提出要我写出书面放弃最后1个月工资的东西。理由是我前期工作造成了托管品牌与商场款不能结。(我的合同里没有这条,也未签订任何条款有这条内容,我在该公司工作2年从未拿取过效益奖金,而且商场也不可能不结款。)
我去南京监察大队,接待的人说,叫我最好先将社保拿回来,叫我去区仲裁,我去区仲裁他们说因为社保被扣,仲裁需要3到6个月时间,最好找监察先把社保要回来,不然会影响到医保。可是监察大队的又说因为牵涉到原单位说未交接清楚,故有纠纷,不一定有胜算,到时候耽误自己的时间,损失更大。建议我去人力资源要社保,人力资源说原单位不同意给我,不能给。
我觉得很奇怪,我交接是在人力资源的人员陪同下进行的,已经交接完毕。如果这样不算交接清楚,那还需要这样的交接吗?而且如果真的是未交接清楚可以起诉我,为什么扣着我的社保,要我写放弃最后1个月工资的东西就可以给我社保???
请教我该怎么办?
社保也可以扣?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4 03:22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05-03 07:4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5-03 08:36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吧,或者先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干预。劳动监察部门是不允许这样做的。违反法律规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5-03 11:31
两步棋同时走:一、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返还并赔偿由此导致的实际损失;二、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干预,否则起诉它行政不作为。
- 2楼网友:佘樂
- 2021-05-03 09:51
可恶的官僚们。
拿着百姓的钱,不给百姓办事,还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
其实问题很简单,托管商与商场之间是有合同约束的,如果有纠纷也仅仅是他们双方之间的事情,和具体办事人员无关。
直接到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要回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以及被扣的社保。
- 3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5-03 09:18
最好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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