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支付不以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为前提是什么意思??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09:42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1-02 21:51
违约金的支付不以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为前提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执傲
- 2021-01-02 22:26
这句话和违约金的设置目的、性质有关,讲述的是惩罚性违约金的特点。
按照违约金性质分为两种: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有以上可以看出,超出损失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只要不是严重损害违约方经营法律上是认可的。举个例子:AB公司签订了合同,规定A向B发货1吨,价值1000元,双方约定违约金500元。后来由于A违约至发送了0.5吨货物,导致B直接损失了300元。这个时候如果选择违约金罚则,A应当支付B500元而不是300元违约金。
按照违约金性质分为两种: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有以上可以看出,超出损失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只要不是严重损害违约方经营法律上是认可的。举个例子:AB公司签订了合同,规定A向B发货1吨,价值1000元,双方约定违约金500元。后来由于A违约至发送了0.5吨货物,导致B直接损失了300元。这个时候如果选择违约金罚则,A应当支付B500元而不是300元违约金。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