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啤酒厂本月销售啤酒10吨,售价2500元/吨,向客户收取“品牌费”5000元,同时包装物押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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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4 13:49
-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3-24 01:11
某啤酒厂本月销售啤酒10吨,售价2500元/吨,向客户收取“品牌费”5000元,同时包装物押金5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3-24 02:02
似乎有点问题。酒类产品销售计算消费税应该包含包装物押金的。(2500×10+5000)÷10=3000(元/吨),正好达到了甲类啤酒的标准,应该按照250元/吨计算消费税,所以应该是B,应纳消费税2500元。所以C是错的。D也是错的,不是并入计税价格一同计税,因为啤酒是从量计税的,只是确定A类或B类时受到影响。追答你如果选A的话,那C也是对的,因为没考虑包装物押金。追问你加的那个5000是押金的5000还是品牌费的5000?我记得增值税在学押金的时候,书上说除黄酒和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都是收到押金就要计入销售额的,那么也就是说啤酒的押金要没收或者逾期的时候才算押金。这里题目并没有说押金的具体的情况,所以我在写题目的时候的确认为C是对的......
既然C时错的要怎么理解呢?押金的问题增值税和消费税一样的吗?还是说不一样的?追答啤酒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应该计入单位税额确定消费税档次。
根据《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增值税稍微有些差别,并入计税依据的是“逾期包装物押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追问那也就是说在消费税中物品在划分档次的时候并入的押金是不用管它是否含税的?题目中告诉你多少,你就加多少?是这样的吗?追答是的。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是不含税的,销售收入自然也应该不含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增值税是一致的。
既然C时错的要怎么理解呢?押金的问题增值税和消费税一样的吗?还是说不一样的?追答啤酒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应该计入单位税额确定消费税档次。
根据《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增值税稍微有些差别,并入计税依据的是“逾期包装物押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追问那也就是说在消费税中物品在划分档次的时候并入的押金是不用管它是否含税的?题目中告诉你多少,你就加多少?是这样的吗?追答是的。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是不含税的,销售收入自然也应该不含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增值税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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