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欠条上只写了他的签名,我能告他吗,有没有必要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21:47
- 提问者网友:溺爱和你
- 2021-02-07 01:42
人欠我一千块钱,我可以起诉他吗,欠条上只有签名,没有写还款日期,死赖着不给,大概需要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2-07 02:50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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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煞尾
- 2021-02-07 03:57
如你所说的,在欠条上明确写明有错钱的事实,你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官司一定能赢,法院立案时你需先预交诉讼费50元,到案件结束由对方承担,你预交的诉讼费可以如数退回.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07 03:35
要看欠条写没写还款日期。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律有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有还款日期,期限是两年。在两年以后,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没有放弃你的权利,则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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