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0日陕西渭南临渭区工商局一行6人,带着渭南电视台记者,渭南日报记者和渭南特警一车,大约7到8个特警,到我单位“陕西旱地龙抗旱产品渭南推广站”库房检查,(这样的阵势是检查吗)以无照经营为名,扣押我库房货物8车,约30吨。由于库房货物太多未全部拉走,只有将库房封存。这对我单位来说就是强制停产!(因为工商企业要经营的就是商品销售,和货物周转呀)
第二天调查取证时,我(张群虎,我单位法定代表人)问:我要知道我在为什么案件提供证据?你们先给案件定性我再提供证据,工商答:你这是无照经营。我说:这是我单位的库房。工商说:库房也要办执照。我说:库房要办执照,无人通知,如果要罚款,那库房无照的都要罚款,不是我一个单位。据我所知只有经营仓储业务的单位要办仓储执照,我单位不属于这情况。工商又说:涉嫌造假。问:我们自己的商标怎么涉嫌造假?如果我们的产品是假的,那你找个真的给我看看,假冒与我无关,只有说是劣质,或不合格产品还可以沾边,但你要拿出质检报告,用证据说话。工商人员又说:你单位非法分装。我说:我有分装委托书,是其他单位委托我单位分装的,我单位的手续齐全,没问题。(随即提供所有证件)无事我离开。
2006年4月3日渭南电视台在新闻栏目以“临渭区工商局捣毁一涉嫌制造假二伽一精制有机钾肥黑窝点”为题的新闻节目时长80秒。同期渭南日报也以同样的题目在渭南日报上刊登了文章,点名捣毁一制造假二伽一精制有机钾肥黑窝点。作为一个企业的商标,品牌,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我们的父母官给砸了。那是我们单位从1998年开始创立的二伽一品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它是我们单位全体员工吃饭的饭碗啊。
按照法律规定因无照经营扣押的货物一般不超过15天,到第15天我要求把货物归还我单位,工商又说:我还可以再延长15天。就这样我单位的货物被工商强行扣押30天。单位也只好停业一个月。
到第30天渭南市临渭区工商局下达了处罚决定:因超范围经营罚款20000元。
为了企业的利益,为了不耽误农时,也只好交了罚款,领回本来不存在任何问题的被扣押的商品,准备销售,可到市场上才知道二伽一牌子早就被用户放弃,都知道二伽一肥料被工商局查封,被电视台曝光,是假肥料。这是工商局要致我们企业与死地呀!
那么按照法律,特殊行业有法律规定的要从其行业的特殊法。我们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化肥农药农膜,我的二伽一牌精制有机钾肥属于肥料类,那就按照国家肥料管理办法来衡量,是否违法。可临渭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怎么就不懂法律呢?不懂法的人员怎么执法?
由于这次工商执法检查使我们苦心创了8年的二伽一牌肥料,市场销量在渭南市及周边地区一落千丈,特别严重的是在外面的欠账到目前还有好几万无法收回。
人都说贫不跟富斗,民不跟官斗。没办法只好忍气吞声。毕竟还在人家的管辖之下,认了。时间一晃3年过去了,到了09年4月份,我单位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还没有电脑,就让朋友在网上搜索二伽一,可搜索的结果让朋友很惊奇,说网上说渭南市临渭区工商局端掉一涉嫌制造假二伽一牌精制有机钾肥黑窝点,(陕西红盾网)是说你吗?我才知道三年多了,网上还有这样的消息,让我接受不了。
我想着市场难做是由于工商局经过电视曝光给我造成的,只要我加大宣传,市场是可以恢复的,那知道在互联网上还一直给我挂着,三年多啊!侵权还在继续。
像这种情况,我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要求侵权者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