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就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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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2-25 19:57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12-25 09:03
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就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就寄来一份叫我带钱回去补缴社保的通知书。这对我要求的经济补偿有影响吗?现在要我拿钱出来就不想了!求高人解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12-25 10:09
不影响你继续主张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是单位纠正违法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两者并不矛盾,可以同时要求。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应当由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另外缴纳单位应当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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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12-2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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