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房子判给我,对方没把房产证和土地证给我,我现在想办理不动产登记怎么办?山东泰安,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09:07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3-10 02:14
法院把房子判给我,对方没把房产证和土地证给我,我现在想办理不动产登记怎么办?山东泰安,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3-10 03:17
找法院,执行庭,去重新办理新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3-10 04:58
法院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就能过户
- 2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3-10 04:26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的要求,要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在新的证书公布前申请登记的,继续发放旧版证书;新的证书公布后申请登记的,发放新版证书,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因此,不建议申请换发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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