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在缴纳个税的时候,可否按照一定比率来抵扣个人所得税呢。比如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比率均不得超过12%,我可否按低于12%来进行抵扣我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我也是没有办法缴纳公积金的,因为单位没有缴纳。但是我希望通过某种途径来抵扣我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住房公积金抵个人所得税问题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21:32
- 提问者网友:蓝琪梦莎
- 2021-02-19 05:5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2-19 06:51
对于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一次性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在缴存当月一次性扣除或分摊到所属月份分别扣除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在不超过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的限额内,允许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在不超过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的限额内,允许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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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2-19 07:08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全文有效):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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