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公司出规定新年期间不能辞职,可否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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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3 22:08
- 提问者网友:凉末
- 2021-01-23 06:32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是9月份入职的,试用期是两个月,两个月后,他们给我转正,之要我签合同,我想说过年前一个月辞职,可是没等我辞职,他们就出了规定“过年期间,不可辞职”,我现在真的是呆不下去,想辞职,可以不??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1-23 06:3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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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逃夭
- 2021-01-23 09:58
法律赋予职工辞职的权利,同时规定需提前30天(试用期是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没有规定如果不提前通知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所以你完全可以抬脚走人。
公司的规定等于变相剥夺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是违法的,无法律效力。
建议:先结算工资,然后走人。
- 2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1-23 08:57
“过年期间,不可辞职”?哈哈 这是个狗屁规定!
走人,
- 3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1-23 07:54
公司应在你入职起一个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全部工资,扣钱是不合法的。
- 4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1-23 07:34
建议你坚持一下。
今后尽可能争取和公司签订协议,将类似计划都确认在纸上,保障自己的利益。
回成都有什么着急的事情吗?如果需要,可不可以先跟公司说明情况请假呢?
- 5楼网友:十鸦
- 2021-01-23 07:04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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