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找到一份工作,就是试用期要两个月,然后试工7天是没有算在试用期里的,七天试工是没有工资,试用期过后,就要签定两年的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果我签了话,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公司有不如意的事情,我是不是就走不了?比如我有同学,遇到上司对她的青睐,平时工作老缠住她,我也担心这种情况....而且话说可以投诉他,或者用其他形式来维护自己,但这些又是要采取法律来保护自己吗?为了点工作也就不想那么烦,那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一定要签两年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9:45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1-26 09:0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1-26 10:39
肯定不是的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说明劳动合同期限大致为三个月起,至于具体时间属于双方协商的事,肯定是不限仅2年就是了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说明劳动合同期限大致为三个月起,至于具体时间属于双方协商的事,肯定是不限仅2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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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鸽屿
- 2021-01-26 11:28
其实,签订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对劳动者影响不大。因为:劳动者若辞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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