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员工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发生了工伤,应该怎样处理?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6 06:00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4-05 23:04
公司有个员工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发生了工伤,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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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4-06 03:38
协商办理!
- 2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4-06 02:57
社保不能为其报销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协议解决,其个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虽然不对,但是单位也有过错:没有经过严格的把关!
- 3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4-06 01:50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其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 4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4-06 00:36
实践的处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劳动者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因此,薪资待遇属于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
首先明确双方的分担责任仅限于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后因劳动者冒用身份证明而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的部分,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系成年人,其具有较大过错,应承担较大责任,用人单位审查不严,具有较小过错,应承担较小的责任。而对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无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均由单位承担相关费用的支付责任,劳动者假冒身份入职并不对其责任的承担产生影响,故仍应由单位全额承担
至于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三七开也可,二八分也成。
因此,薪资待遇属于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
首先明确双方的分担责任仅限于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后因劳动者冒用身份证明而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的部分,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系成年人,其具有较大过错,应承担较大责任,用人单位审查不严,具有较小过错,应承担较小的责任。而对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无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均由单位承担相关费用的支付责任,劳动者假冒身份入职并不对其责任的承担产生影响,故仍应由单位全额承担
至于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三七开也可,二八分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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