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公司已经半年了 公司只签订了一个内部的工资加提成的薪酬制度 说的是每个月16号准时发工资 但是现在还拖欠工资 并且无辜的克扣提成。
还要请教一个问题 签薪酬制度的时候是三位员工 现在走了一个员工 那这个制度还生效么 ?
我在这个公司已经半年了 公司只签订了一个内部的工资加提成的薪酬制度 说的是每个月16号准时发工资 但是现在还拖欠工资 并且无辜的克扣提成。
还要请教一个问题 签薪酬制度的时候是三位员工 现在走了一个员工 那这个制度还生效么 ?
如果不是长期性的,或是公司的确经营有困难,不超过三月的话,一般不会认定为拖欠工资,即便你去告他,估计效果也不大。
合同期内不会失效的,
即便是公司没有与你签订文字合同,虽然你只有内部的工资加提成的薪酬制度,这也作为证据是能证明你与公司已有劳动合同,新劳动法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时间内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否则公司违法,是要双倍赔付工资的,也就是说没给签劳动合同也等于有劳动合同,你可到劳动仲裁去申诉,会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