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我该得到什么补偿?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3 14:52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6-02 23:58
我与2009.9.9与一家公司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公司与2009.11.31无故辞退我,中间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按劳动法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6-03 01:25
得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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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6-03 04:31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两个月以上工资补偿
- 2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6-03 03:55
.一个月的薪资,还有一些其他的,要专业人士才可以分清。
- 3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6-03 02:18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你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赔偿你半个月工资的二倍,即一个月的工资。
- 4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6-03 02:05
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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