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传销头目李尧江在哪个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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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4 11:45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3-13 15:19
贵州传销头目李尧江在哪个监狱服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3-13 15:45
记者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见到团伙头目李尧江。李尧江称,传销就是利用亲情、友情等情感因素来牵绊人,他也是受害者。可当他“上总”后,发现这是一个骗局时,已经身不由己。他觉得自己走上不归路,更多的是不懂法,所以他希望后人多学习法律,这样才不会盲目无知地犯法。
朋友骗朋友的分赃游戏发展3个下线就能上一个平台被捕的李尧江,今年35岁,加入传销组织5年了,目前已成为所谓的“老总”,占据贵阳传销团伙的金字塔尖位置。
2008年,李尧江在朋友的邀约下去了广西南宁玩耍,朋友好吃好喝招待他,同时向他灌输了轻松赚大钱的信息。
“别人‘洗脑’一般要一周时间,我2天就同意投资了。”李尧江说,当时他就是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投资,“亏了就算,可如果赚了呢?”
于是,李尧江放弃了蒸蒸日上的服装生意,转而把钱投入所谓的“阳光工程”中,并发展了2个朋友作为自己的下线,给朋友许下一个共同富裕的美好诺言。
一般发展3个下线就能上一个平台,为此,他自己填补了另一个下线名额的经费,以此来保住自己的位置。
2009年初,李尧江被派到贵阳市观山湖区进行传销,他剖析人物性格,如何才能正中下怀让朋友相信你的话,并利用已经成熟的传销运营模式欺骗朋友和家人。
至此,朋友欺骗朋友,大家很快就成为了一个等级分明的传销团伙。
“老总”炫富鼓励下级以为能轻松赚钱就拉人入伙截止被抓时,李尧江已净赚了100万元,这些全是体系中朋友骗朋友,入伙后来的费用。
传销组织中达到A级的“老总”们,谎称将非法所得45%“上交”给国家,但其实是中饱私囊。除了少部分作为传销营运经费外,大部分钱被“老总”用来置办行头,购买高档A货,租凭豪车等炫富,鼓励“老总”等级下面的传销员继续努力。
2011年5月,大学毕业不久的李斌在深圳做财务,月收入3000元。朋友告诉他在贵阳投资,比一般打工的更能挣钱。见朋友穿着光鲜,先后带他去贵阳市政府、贵阳市城乡规划馆,看过去的金阳和现在金阳的发展趋势,并拿出红头文件和税票,告诉他这是西部大开发工程,投资即可获利。
“我当时半信半疑,还找城乡规划馆附近的保安等人打听了贵阳的经济状况,感觉这里经济不是很发达。”李斌说,可是在朋友的再三蛊惑下,他觉得面前有这样一个轻松赚钱的机会,怎么能轻易放弃。于是,他向朋友、亲人许下同样的谎言,在欲望和贪婪中迷失了自我。2012年6月,他成为李尧江团伙骨干,基本上达到老总等级,先后发展了65名亲人和朋友入伙。
对此,贵阳警方特别提醒:组织策划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传销、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货源、保管、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均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
“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被抓,我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说这话时,李尧江很平静。他称被朋友骗入传销时,并不知道传销是什么,对传销没什么概念,只知道投资“阳光工程”可以轻松赚钱,也就是因为“贪”和“无知”,他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相比看守所里其他因抢劫、盗窃被关押的人,李尧江觉得他们是知法犯法,而自己则是无知,犯法了都不知道。
对此,李尧江对后来人提出了三点建议。
1.做人不要“贪”,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这种好事,不可能不经劳作就能轻松赚大钱。
2.对于朋友、亲人的邀约投资,不要盲目信任,盲目掏钱,一定要清醒分析所谓的投资是做什么,靠什么盈利。
3.学法懂法。不要因为不知道传销是犯法,就深陷其中,触碰了法律,迟早会受到惩罚。
朋友骗朋友的分赃游戏发展3个下线就能上一个平台被捕的李尧江,今年35岁,加入传销组织5年了,目前已成为所谓的“老总”,占据贵阳传销团伙的金字塔尖位置。
2008年,李尧江在朋友的邀约下去了广西南宁玩耍,朋友好吃好喝招待他,同时向他灌输了轻松赚大钱的信息。
“别人‘洗脑’一般要一周时间,我2天就同意投资了。”李尧江说,当时他就是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投资,“亏了就算,可如果赚了呢?”
于是,李尧江放弃了蒸蒸日上的服装生意,转而把钱投入所谓的“阳光工程”中,并发展了2个朋友作为自己的下线,给朋友许下一个共同富裕的美好诺言。
一般发展3个下线就能上一个平台,为此,他自己填补了另一个下线名额的经费,以此来保住自己的位置。
2009年初,李尧江被派到贵阳市观山湖区进行传销,他剖析人物性格,如何才能正中下怀让朋友相信你的话,并利用已经成熟的传销运营模式欺骗朋友和家人。
至此,朋友欺骗朋友,大家很快就成为了一个等级分明的传销团伙。
“老总”炫富鼓励下级以为能轻松赚钱就拉人入伙截止被抓时,李尧江已净赚了100万元,这些全是体系中朋友骗朋友,入伙后来的费用。
传销组织中达到A级的“老总”们,谎称将非法所得45%“上交”给国家,但其实是中饱私囊。除了少部分作为传销营运经费外,大部分钱被“老总”用来置办行头,购买高档A货,租凭豪车等炫富,鼓励“老总”等级下面的传销员继续努力。
2011年5月,大学毕业不久的李斌在深圳做财务,月收入3000元。朋友告诉他在贵阳投资,比一般打工的更能挣钱。见朋友穿着光鲜,先后带他去贵阳市政府、贵阳市城乡规划馆,看过去的金阳和现在金阳的发展趋势,并拿出红头文件和税票,告诉他这是西部大开发工程,投资即可获利。
“我当时半信半疑,还找城乡规划馆附近的保安等人打听了贵阳的经济状况,感觉这里经济不是很发达。”李斌说,可是在朋友的再三蛊惑下,他觉得面前有这样一个轻松赚钱的机会,怎么能轻易放弃。于是,他向朋友、亲人许下同样的谎言,在欲望和贪婪中迷失了自我。2012年6月,他成为李尧江团伙骨干,基本上达到老总等级,先后发展了65名亲人和朋友入伙。
对此,贵阳警方特别提醒:组织策划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传销、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货源、保管、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均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
“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被抓,我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说这话时,李尧江很平静。他称被朋友骗入传销时,并不知道传销是什么,对传销没什么概念,只知道投资“阳光工程”可以轻松赚钱,也就是因为“贪”和“无知”,他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相比看守所里其他因抢劫、盗窃被关押的人,李尧江觉得他们是知法犯法,而自己则是无知,犯法了都不知道。
对此,李尧江对后来人提出了三点建议。
1.做人不要“贪”,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这种好事,不可能不经劳作就能轻松赚大钱。
2.对于朋友、亲人的邀约投资,不要盲目信任,盲目掏钱,一定要清醒分析所谓的投资是做什么,靠什么盈利。
3.学法懂法。不要因为不知道传销是犯法,就深陷其中,触碰了法律,迟早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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