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将自产的化妆品与某商场进行商品交换,用5箱折价10万元(不含税)化妆品换进劳保用品一批。已知该化妆品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05:08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1-31 06:52
1.[单选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将自产的化妆品与某商场进行商品交换,用5箱折价10万元(不含税)化妆品换进劳保用品一批。已知该化妆品本月最高不含税售价是每箱3万元,平均不含税售价是每箱2.5万元。则该批化妆品交换商品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A.0 B.3.00 C.3.75 D.4.50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1-31 07:13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纳税人用于“换、投、抵”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因此,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3×5×30%=4.5(万元);增值税则以平均售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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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1-31 08:51
这个解释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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