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2012年8.8日成立的,我10.15日来公司上班,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签订合同更不用说买保险了(听说公司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和员工签订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的按双倍工资赔偿。)。12.4日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由于无法掌控市场,放弃了现在的公司。意思就是说我即将下岗。同时由于他有多种不同的产业(是以他的名义开的其他法律注册的公司),他叫我去他其他的公司。由于并非自己喜欢,我知道我是不会去的。如果我不去他安排的其他公司,我是否能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得到遣散费呢?是怎么计算的呢?重点是我没有签合同。谢谢各位,让我们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我的工资是2000.
一个月内没有签合同的公司应该赔付的工资是=2000*(19/30)=2533
遣散费=2000/2=1000
我总共应该得到的赔偿时2533+1000=3533?
对吗?
公司解散,遣散费,未签订劳动合同。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04:05
- 提问者网友:嗝是迷路的屁
- 2021-03-08 10:5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3-08 12:27
理论上是可以双倍赔偿,但双倍赔偿只有在仲裁阶段才会按双倍赔偿,自己和公司是很难谈拢双倍工资的。还有仲裁的话,一定要你能证明你和公司之间有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单等等。你可以跟公司好好协商,能争取到尽量争取,不要苛求双倍。法律支持不等于你现实就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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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08 15:13
你好,双倍工资是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你10月15日进厂,一直没签合同,双倍工资应该从11月15日开始。即11月15日到12月4日期间按双倍发放工资。
所谓遣散费就是经济补偿金,由于你的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经济补偿金按半个月的工资支付即1000元。
另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楼网友:玩家
- 2021-03-08 13:45
这个需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10.15号上的班,比如考勤记录、协议、打卡器什么的,另外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工资单、工作任务证明之类的,单位也有义务证明。你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是从第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届满的次日开始算的,应该是(2000/30)*19*2=2533元,和你算的是一样的,这样更容易理解。如果第一个工资没给,再加上2000,如果给了就只有2533了。经济补偿金是按你算的,总数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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