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卖方妻子签署的居间协议,丈夫现在因房价上涨而不同意卖房,这份居间协议有效吗?
注:签居间协议的时候,还签了一份承诺函,但是只有妻子的签名。
同卖方妻子签署的居间协议,丈夫现在因房价上涨而不同意卖房,这份居间协议有效吗?
注:签居间协议的时候,还签了一份承诺函,但是只有妻子的签名。
如果房子是2个人的产权的话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如果是妻子的产权 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你们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必须夫妻两人签字才有效。但是你可以关注下,房产证上是否是卖方夫妻两人的名字,如果只是卖方妻子一个人的名字,并且这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那她一个人签字是有效的。还有就是你买这套房子时有无通过中介,如果通过中介,而中介又没提醒你要夫妻两人签字,那中介也是有责任的哦。
应该是无效的,应为房子是卖方夫妻共有的,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这个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卖方应该退回全部的所收款额,如果你能提供那个卖方中丈夫承若卖你房的证据,这个就另当别论了。我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最好是去在房屋购买这个方面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