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这样的。父母分居。然后回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并且在民政局填写了一张关于离婚后房子的协议。大意是三间门面的四层楼房离婚后赠与婚生子女。其中房子四楼母亲享有居住权。但是现在婚生子女还未满十八周岁。但是现在房子的名字还是父亲的。如果婚生子女成年以后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父亲却不愿意。这时候只能起诉法院吗?是一定能把房子过户到婚生子女的名下吗?
那父亲还可以下面回答所说的那样撤销赠与吗
关于父母离婚房子的归属问题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3 14:39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3-03 08:2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家
- 2021-03-03 09:36
未满18岁也可以将产权变更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如果不放心。离婚协议的约定也可作为证据,但要保管好。关键是“婚生子女”界定不够具体明确,一定要有确定所指,比如明确为你现在的父、母婚生子女,要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如果你父亲再婚后所生育子女也可以算作婚生子女吧,那样你就只有与你的同父异母的弟妹平分房产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3-03 12:15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2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3-03 11:45
您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不违反法律效力。
男方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女方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自己的份额。
- 3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3-03 11:04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想这样解释,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谁,谁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不论房子里住的是谁这一点都不会改变的。这与户口没有什么关系,不用担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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