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16年9月给客户出口了一批货物,11月 其中部分拿回来返修,交了七万元保证金后 成功进口了。进口报关单的监管方式是“返修物品”。
我第一次操作返修,实在不会 也没注意到这个细节,结果在17年1月再次出口的时候,监管方式报成了(一般贸易)。
进出都是走的同一个货代,但是不同报关行出口是合肥报关行,进口是郑州报关行,因为进出时不同港口,我也是醉了,我明确跟货代说这个是返修的 而且告诉了货代我是第一次办理返修物品。
现在好了,货出去了,准备办理退保证金了,告诉我出口报关单错了,把“一般贸易”改成“维修物品”,结果写了一堆说明和证明,改单失败,因为货已经出去了,海关不同意改单。
这事有我自己的一部分责任,但是货代那边肯定也是有责任的,该怎么追究货代责任?会不会追究也没用。。。。
现在都六月了,货代说出口报关单实在改不了了,不如改进口报关单,把保证金转税,我也无可奈何,同意这么处理,结果我们财务问了本地国税,会造成滞纳金,按天数算的,而且已经大半年了,这滞纳金实在不划算吗。
然后问货代 能不能不转税,直接让海关给我们罚款,她说来说去什么进缉私。我也不懂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事请各位大侠帮帮忙 到底该怎么办?
对了 走的都是铁路运输,客户是欧洲的
返修物品再出口将监管方式报错了 怎么办?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20:01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2-14 19:0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家
- 2021-02-14 20:29
这就麻烦了,已经这么久了,再修改的可能性很小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14 22:09
可以私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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