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请教专业人士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4 11:19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4-13 20:20
我是2003年进入现在的公司,但公司是2008年1月才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也是从08年1月开始的。我签订的是5年的合同,我现在要辞职,是否能获的补偿,工龄如何计算?我是2003年进入现在的公司,但公司是2008年1月才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也是从08年1月开始的。我现在要辞职,能否获得补偿,工龄又是怎么计算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4-13 21:30
首先说明一下,劳动法没有新旧之说,劳动法只有一个,1995年颁布以来还未修改过,现在还有效,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是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之前适用劳动法,之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适用.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行政处罚,未规定对劳动者的赔偿,但有规定了如果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该赔偿.这个规定太原则性了,不好操作,因为你要举证证明你的损失.而且存在着时效的问题,所以说从理论上说,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权,但胜诉希望不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4-13 23:06
自己辞职是没有赔偿的。
至于你03年到08年之间没有签定合同,由于新劳动法是08年1月1日才开始执行的,对你之前的5年是没有效力的。之前的5年只适用旧劳动法,旧劳动法没有就不签定劳动合同有何处罚做约定,所以你之前没有签定合同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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