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重复征用该如何处理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4:45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1-31 00:58
另一方在2003年征用与我相邻土地时,由于国土部门工作失误,国土局在2003年底也给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值得一提的是1.国土部门至今承认是他们工作失误,把关不严造成的。2.该土地至今由我使用。请问被重复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应该属于谁我在1995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复)占用集体土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在2004年取得集体使用证书,将我已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其中的一部分重复征用,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1-31 01:18
主要看你最后与国土部门是怎样协商的,如果协商由后来征用者使用,便必须对你进行补偿。如果协商继续由你使用,便由国土部门改正他们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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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1-31 03:10
在你使用的土地被征用时,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如果是你的,征用土地的单位应该给你林木补偿费。你获得林木补偿费后,征用单位可以凭采伐证采伐树木后,自行处理。如果他们无证采伐,则是滥伐林木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 2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1-31 02:56
将你有使用权的土地划给了另外的人,那么我觉得你应该要求征地单位作出补偿。
要记住你之前说的,1995年是经市政府同意占用,同时你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2003你,国家征用时,他征收的是集体土地。就算在地籍测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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