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未开具发票一栏能否填为负数?这样是不是就可以抵扣一部分税??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4 06:27
- 提问者网友:轮囘Li巡影
- 2021-02-03 07:5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未开具发票一栏能否填为负数?这样是不是就可以抵扣一部分税??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2-03 09:23
如果是上月申报了不开发票收入,这个月把不开票收入又开了增值税发票,可以在填制增值税申报附表(一)时,把开发票金额减少就行,不过你要写申报说明,让专管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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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毛毛
- 2021-02-03 09:31
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根据进销差缴纳税款如果你有手工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考虑延后申报,但是个人不建议如此操作,税务机关查账时如果查到就不是那么简单可以过去的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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