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想起诉离婚,有一五岁男孩,会判给谁。
答案:6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9 14:50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4-08 14:17
我和老公感情一直不算好,孩子一岁半时他去日本打工。两件半后回来。因本无感情基础又长期分居,无法再在一起生活,我提出离婚。孩子一直由我和他父母共同抚养。和我感情最好。他回国后在家待了半年。然后在乡镇一家韩企打工。月收入2500元左右。我在市里一家私企做销售。平均月收入5000元左右。请问这种情况孩子会判决给哪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4-08 15:29
一般是判给对小孩身心健康成长较有利的一方。经济基础,关爱程度,照顾程度都会被法院所考虑的!你的孩子一直和你生活,且你的收入也算可以,法院判给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事前要和你丈夫商量好抚养费、每月或每周的探望方面的问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4-08 21:42
这种情况主要从维护孩子的利益出发,哪一方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法官一般会侧重这点。
- 2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4-08 20:15
法院首先考虑的是照顾女方,如果女方有能力抚养,女方也要求抚养孩子。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争得激烈,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有明显的不利,法院就不会支持女方了。
- 3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4-08 18:37
第一可以征求孩子的意愿!二,判给你的可能性极大!三:看那种环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
- 4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4-08 17:53
未办结婚手续 就是未结婚。你们的情况属于同居。彩礼钱原则上应退还
- 5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4-08 16:39
孩子4岁半了,看和父母哪一方生活更利于孩子成长。
看感情,你作为母亲和你父母都和孩子更亲近;
看经济收入,你收入高一倍,更有经济实力。
我认为你更适合抚养小孩。
(当然,如果你日后再婚,带一男孩子恐怕不利与小孩以后抚养。)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
正方形一边上任一点到这个正方形两条对角线的 |
阴历怎么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