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已还债权人部分欠款,但钱是别人替债权人代收的,收条也是代收人的签名,债权人可以不认可吗?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5 16:52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2-25 11:32
债务人已还债权人部分欠款,但钱是别人替债权人代收的,收条也是代收人的签名,债权人可以不认可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25 12:23
你这个情况有点跟代收快递差不多吧,其实决定因素在于当时的《债务合同》上面,是否有收债(钱款)人的姓名,如果那里有的话,即使有代收人签字,最终的拥有者还是要收债人本身,收债的人无权不认可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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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2-25 15:07
可以起诉解决的。
- 2楼网友:woshuo
- 2021-02-25 13:38
债权人无权不认可该行为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3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25 13:33
不行,如果别人报警,这是诈骗罪,如果收钱人受过债权人委托,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债权人没委托别人代收,那么这个收钱的,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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