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分手后,被索要拍拖时用的钱,法律上,这合理吗?
答案:6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12:12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02-02 19:05
我的朋友A和他的男朋友B分手了.A和B一齐的时候.本来快要结婚的,B主动自愿买了一台摩托车给A,一齐去拍了婚纱照.等等..结果后来分手了.B不停的向A不停的追讨,要A还摩托车,婚纱照等这些钱共2万元..在法律上...B的行为合法吗???A应该还B的钱的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02 19:55
首先应该恭喜你的这位朋友,现在选择了分手,这样的男人真的结婚了也好不到哪儿去!
1、摩托车属于赠与行为,不用给
2、婚纱照属于共同行为,应该共同承担
3、这样的男人分的越早越好,应该恭喜你的朋友
4、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进行民事调解,也免得长期拖下去,影响你朋友的日常生活!
1、摩托车属于赠与行为,不用给
2、婚纱照属于共同行为,应该共同承担
3、这样的男人分的越早越好,应该恭喜你的朋友
4、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进行民事调解,也免得长期拖下去,影响你朋友的日常生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2-03 00:22
双方经济状况如何?
这种事,最错综复杂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02 22:52
B送给A摩托车,是赠与关系,现在B无权要求A归还。婚纱照所产生的费用,我们可以认为是两人为结婚所付出的费用,这些费用如果无约定,应当由两人共同承担。
- 3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2-02 22:26
属于赠送的东西就不必要偿还费用,但共同的婚纱照理论上要求共同负担、各付一半在理论上是讲得通的
- 4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02 21:41
应该给
男方所送的摩托车,照的婚纱照,虽然都属赠予,但这种赠予行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可以说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现既然婚结不了了,就可以索要这些财物。
否则,如果有人以此行骗,法律不就制裁不了了吗
- 5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2-02 20:34
有给钱的证据,并能证明是礼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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