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投资商业需要注意什么手续?与中国开公司有什么不同?比如法律和政治环境,商业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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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2 07:11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02-01 15:44
在澳大利亚投资商业需要注意什么手续?与中国开公司有什么不同?比如法律和政治环境,商业文化等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01 16:33
澳大利亚根据国家利益逐例审查外国投资提案。对于外国政府及其相关实体投资,无论投资价值大小,均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并获得预先批准;对于外国私营投资者,在其收购澳大利亚企业和公司时,如被收购企业和公司的价值超过2.44亿澳元,并且收购股比达到15%或以上时,也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审批。
澳大利亚政治社会稳定,法律制度健全,金融体系规范,政策透明度高,市场经济较发达,国民经济连续多年保持正增长。同时,澳大利亚地广人稀,拥有丰富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其中铁矿石、铝土矿、煤等蕴藏量位居世界前列,铀矿、镍矿、金矿、铜矿、石油、天然气、稀土等矿藏也非常丰富。
澳大利亚本国资本严重不足,长期需要外国投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开发能矿资源。多年来,澳大利亚一直保持净资本进口国的地位,澳大利亚有着透明、规范、严格的外资审查制度。澳大利亚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国库部,其下属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外国投资的审批事务。澳大利亚涉及外国投资的主要法律有《1975年外资收购与接管法》和《1989年外资并购与接管条例》。
根据《1975年外资收购与接管法》规定,澳大利亚国库部长或其代表可以审查投资提案,决定提案是否有违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国库部长可以拒批有违国家利益的提案,也可以对提案实施的方式施加一定条件,但做出此类决定需依据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建议。
澳大利亚根据国家利益逐例审查外国投资提案。对于外国政府及其相关实体投资,无论投资价值大小,均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并获得预先批准;对于外国私营投资者,在其收购澳大利亚企业和公司时,如被收购企业和公司的价值超过2.44亿澳元,并且收购股比达到15%或以上时,也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审批。
在投资领域上,澳大利亚没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任何支持澳大利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外国投资都受到鼓励,包括为澳大利亚提供货物和服务、发展出口市场、引进和开发新技术或管理技术,以及对商业的经营和管理等。
澳大利亚政府也规定了一些敏感的投资行业,主要包括能源矿产、房地产、金融、保险、航空、媒体、电信、机场等。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些敏感行业的外资项目都设定了具体的限制措施。外国投资者在对这些敏感行业进行投资时,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政府并获得批准。详情参见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国库部网站。
中澳两国经贸关系良好,产业结构高度互补,互为重要的贸易和投资合作伙伴。自2008年以来,中国企业对澳投资迅速增长,投资领域日益多元化,涉及能源、矿产、农业、航空、制造业、铁路、医药、金融和旅游等。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经商处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合作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第一,积极稳妥开展对澳投资合作。应严格遵守中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中资企业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对外承包工程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件》等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对澳投资合作。
第二,深入了解澳大利亚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和具体项目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科学决策,稳健经营,避免盲目和冲动,有效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
第三,严格遵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积极融入当地。通过属地化经营管理,有效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和要素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回馈当地社会,平衡投资回报和社会利益,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第四,中企应与国内主管部门和使领馆经商机构保持畅通联系和及时沟通,包括充分利用国内相关部门为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优惠和支持政策。驻澳大利亚使馆经商处作为中国政府派驻澳大利亚的贸易与投资促进和管理机构,愿意为中国企业赴澳投资合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澳大利亚政治社会稳定,法律制度健全,金融体系规范,政策透明度高,市场经济较发达,国民经济连续多年保持正增长。同时,澳大利亚地广人稀,拥有丰富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其中铁矿石、铝土矿、煤等蕴藏量位居世界前列,铀矿、镍矿、金矿、铜矿、石油、天然气、稀土等矿藏也非常丰富。
澳大利亚本国资本严重不足,长期需要外国投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开发能矿资源。多年来,澳大利亚一直保持净资本进口国的地位,澳大利亚有着透明、规范、严格的外资审查制度。澳大利亚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国库部,其下属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外国投资的审批事务。澳大利亚涉及外国投资的主要法律有《1975年外资收购与接管法》和《1989年外资并购与接管条例》。
根据《1975年外资收购与接管法》规定,澳大利亚国库部长或其代表可以审查投资提案,决定提案是否有违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国库部长可以拒批有违国家利益的提案,也可以对提案实施的方式施加一定条件,但做出此类决定需依据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建议。
澳大利亚根据国家利益逐例审查外国投资提案。对于外国政府及其相关实体投资,无论投资价值大小,均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并获得预先批准;对于外国私营投资者,在其收购澳大利亚企业和公司时,如被收购企业和公司的价值超过2.44亿澳元,并且收购股比达到15%或以上时,也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审批。
在投资领域上,澳大利亚没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任何支持澳大利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外国投资都受到鼓励,包括为澳大利亚提供货物和服务、发展出口市场、引进和开发新技术或管理技术,以及对商业的经营和管理等。
澳大利亚政府也规定了一些敏感的投资行业,主要包括能源矿产、房地产、金融、保险、航空、媒体、电信、机场等。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些敏感行业的外资项目都设定了具体的限制措施。外国投资者在对这些敏感行业进行投资时,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政府并获得批准。详情参见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国库部网站。
中澳两国经贸关系良好,产业结构高度互补,互为重要的贸易和投资合作伙伴。自2008年以来,中国企业对澳投资迅速增长,投资领域日益多元化,涉及能源、矿产、农业、航空、制造业、铁路、医药、金融和旅游等。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经商处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合作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第一,积极稳妥开展对澳投资合作。应严格遵守中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中资企业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对外承包工程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件》等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对澳投资合作。
第二,深入了解澳大利亚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和具体项目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科学决策,稳健经营,避免盲目和冲动,有效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
第三,严格遵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积极融入当地。通过属地化经营管理,有效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和要素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回馈当地社会,平衡投资回报和社会利益,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第四,中企应与国内主管部门和使领馆经商机构保持畅通联系和及时沟通,包括充分利用国内相关部门为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优惠和支持政策。驻澳大利亚使馆经商处作为中国政府派驻澳大利亚的贸易与投资促进和管理机构,愿意为中国企业赴澳投资合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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