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已经法院协调完,但是有当事人拒不执行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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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8 21:31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2-18 15:40
房产继承已经法院协调完,但是有当事人拒不执行该咋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2-18 16:52
答复楼主:你提到外公和外婆的死亡证明,是不是两位老人已经都去世了?我就按照这个先来做遗产分析由于房子是有三个人的名字,那在你外公外婆在世的时候,你们三人是各占三分之一的如果外公先去世的,那首先外公的三分之一成为遗产,由第一序列的继承人继承,包括你外公的配偶(外婆)、子女和父母,应该还有子女在世,也就是你阿姨舅舅和你妈妈所以这三分之一由以上在世的继承人,外婆和她的子女,或者去世的话由直系子女代位继承(因为你没有提到你妈妈,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你妈妈在世的,由你妈妈继承,你无权继承,如果妈妈不幸去世的,你代位于你妈妈继承,你阿姨舅舅那边也是一样的)外婆死后,也是一样参考,按继承人分配。所以要进行继承公证,必须有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以及所有在世继承人或他们的继承人的签字,才能做产权分割如果已经死亡60多年,确实会难以出具死亡证明,你可以去外公外婆的辖地派出所问问如果实在没办法,那只好继续使用,无法分割,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或者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进行分割,这样可以依靠法院判决,以及各继承人的意见,协调最后的产权所以如果取得不到法院证明,走法院起诉会是唯一的办法,最后凭判决书去过户房产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满意,请及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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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2-18 17:27
从常理来说,房屋继承后应该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合法继承人须持继承权公证书申办房产交易登记,并申请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在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日常工作中,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种类繁多。主要有两类法律事实:一是民事法律行为。即因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物权变动,例如房产买卖、交换、赠与等。这是房产所有权转移最普遍的情形。二是法律直接规定。即因法律直接规定引起的物权变动,例如房产继承、受遗赠等,这也是房产所有权转移常见的情形之一。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司公通字[1991]117号)其中第一、二条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产继承或受遗赠开始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该遵照法律制度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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