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老板需要理赔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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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7-29 08:58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7-28 10:33
因工人不足老板要员工做双份工作,现在受伤住院须十几天,老板应付哪些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7-28 10:58
一、停工留薪待遇
停工留薪期包括治疗期和恢复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再延长不超过12个月,此期间内工资照常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治疗期内,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康复治疗费
分为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两种。医疗康复期为3个月,职业康复期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不等,上述康复期由劳动部门进行鉴定。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
五、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按月支付至其退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7-28 15:52
去告他吧~
- 2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7-28 15:23
先做鉴定看是几级,自己在工作中是否有过错,如果没有就要保存好鉴定书和工作服装和工作证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凭证。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
- 3楼网友:大漠
- 2021-07-28 14:03
您就在医院住着就可以了,住一天就给您一天的伙食补助啊,医疗费肯定的了
- 4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7-28 12:33
伤者属于雇佣关系,受伤后自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并不等于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不知是否是申请程序有误所致?!
既然是雇佣关系,就不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
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
人身伤害赔偿不属劳动争议,不适用劳动仲裁,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 5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7-28 11:30
1,先帮你去当地工伤认定中心去申报工伤。(单位不愿意去,你就自己去申报)。
2,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认为不至于伤残,就算了)
3,计算具体赔偿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4,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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