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产权归属求助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4 02:59
-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3-23 14:14
10多年前,我一香港亲戚为了帮内地亲戚资金周转,买下了内地亲戚的一间房子,但事实上房子的所属名字一直没有转到香港亲戚名下,现在村里将要城中村改造,我想问下这个房屋所属应该怎么判定,要怎么样才能转回给香港亲戚的名下,请各位专家帮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3-23 14:29
根据现行国家的相关政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仅能在本村民集体小组村民内流转,不能卖给村民集体小组以外的人。所以你说的房产是不能过户的,在法律上房产还是属于原房主。如果遇到城中村改造,拆迁款归原来房产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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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3-23 15:34
首先,你有没有办审批手续,不符合土地和建设规划,未履行合法审批程序的本身是违法建筑,肯定是不能获得所有权的。
如果你建房是经过了审批的,符合土地和建设规划,办理了合法审批手续,那么建造人可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参见《物权法》第30条。)谁建的所有权归谁,不需登记,但前提是你必须是集体组织成员。房屋原始取得者的主体范围受限制,仅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你利用农村宅基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建房,必须是该组织的成员。
另外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买卖受限制,仅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但实践中超出限制买卖主体范围的情形很多;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限制或者管控,所以只要合同签清楚了也是可以的,只是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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