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需要执行公示制度?B.任何情况下,合伙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08:54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1-27 23:39
1.[单选题]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需要执行公示制度? B.任何情况下,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1-28 00:57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一形式只在一种情况下减轻了合伙人的责任,其他情况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题针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进行考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1-28 02:10
这个问题我还想问问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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