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一审有判决,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诉讼。其中上诉费没有明确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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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2-02 01:39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12-01 21:09
行政案,一审有判决,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诉讼。其中上诉费没有明确谁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12-01 21:36
上诉费应当由被诉机关承担。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1、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
3、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1、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
3、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12-01 23:26
我国《刑法》规定: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二,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
三,由此可见,本案属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
从解释中可以看出,如不直接做出裁定驳回起诉,就要做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这样无论再审判决结果如何,上诉后二审的判决结果,都要认定不应受理。主要是为了减轻诉讼成本。
四,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0条,主要是指对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而不是不应受理的案件。
五,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没有重新做出确认,应属于二审裁定失误,可用裁定补认。
综上所述,本案属于一审不应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做出驳回起诉的终审裁定。
补充回答:看了你的河南中院的裁决书,在本院认为:第五行明确写明,本案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应驳回起诉。所以,该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二,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
三,由此可见,本案属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
从解释中可以看出,如不直接做出裁定驳回起诉,就要做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这样无论再审判决结果如何,上诉后二审的判决结果,都要认定不应受理。主要是为了减轻诉讼成本。
四,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0条,主要是指对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而不是不应受理的案件。
五,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没有重新做出确认,应属于二审裁定失误,可用裁定补认。
综上所述,本案属于一审不应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做出驳回起诉的终审裁定。
补充回答:看了你的河南中院的裁决书,在本院认为:第五行明确写明,本案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应驳回起诉。所以,该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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