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舅单位集资盖房,房屋目前已经打好地基,正在施工中,明年底前交房。当初他们单位有人给熟人找关系买了一套房,这个熟人目前不想要这套房了,他想转卖,我舅母就牵了一下线,我父母商量要买这套房。
房屋目前的现状是:
1、单位内部认购方式,120-140平米之间交够140平米的房钱,一次性付清。这个熟人选了一套128平米的房屋,但是按照规定付了140平米的房钱53万左右(已经付过)。如果我们要买这套房,需要一次性给付这个熟人原房款53万,再另外加付3万的房款利息(这个熟人的说法)总计56万元整。
2、房屋还未竣工,目前户型的面积约定估计不是太准确。
3、单位内部有一套他们的认购手续,说是只要变更这个手续的认购人就算是完成了房屋的过户。
如果我们要买房:
1、草拟的合同以什么为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吗?
2、房屋给付金额多余的12平米左右房款应该以什么方式约定退还日期才合理?
3、单位说的他们内部的手续交接好就完成了过户的说法有法律效力吗?
3、如果中途出现问题,我们会承担什么损失?会有什么风险?
希望您能予以解答,非常感谢!
张某
2014/04/20
单位内部认购房转让合同如何写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16:05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3-22 02:2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3-22 03:36
您好,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才可以享有房屋所有权的!祝您生活愉快!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玩世
- 2021-03-22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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