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在与我签合同时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我在公司已经做了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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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5 16:55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4-04 16:20
合同到期公司不在与我签合同时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我在公司已经做了3年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4-04 17:01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按你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按照当时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按你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按照当时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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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4-04 19:07
如果企业不打算继续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话,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比如双方订立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那么超过的部分就应该属于正式的劳动合同工资范围,而非试用期工资。而通过延长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达到少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是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在订立合同时也明确按照法律规定约定,以免将来发生纠纷。同时,在合同试用期内,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职工缴纳三金,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必须遵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4-04 18:55
你属于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你续签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九个月平均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欠交部分的社保费用(具体数额,你自己根据以前缴纳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以后提出),但是根据你的叙述,估计你要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才能支付这些经济补偿,不会那么顺利支付的
- 3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4-04 17:46
2008年1月1日起 按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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